安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5月16—17日,安岳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社建委主任委员、监司工委主任鲁超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岳城街道、镇子镇、县教育体育局、龙台中心卫生院等7个单位开展《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学习宣传、机构队伍建设等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我县乡镇(街道)、部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汇聚社会人道力量,积极开展救灾、救助和救护知识普及宣传等工作,在人道主义工作领域做了大量的实事善事,努力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为我县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但也存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深,社会认知度不够广,红十字个人会员不够多等问题。下一步,检查组将汇总梳理相关情况,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供稿:黄丽遐
审核:鲁 超
终审:罗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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