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10-15
来源:
【打印本稿】
【关闭】
(2020年9月28日安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淙永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2020年9月28日安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王淙永辞去资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安岳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9月28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