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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2-04-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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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3月24日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全县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现就2021年至2025年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决议如下: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新局面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加快建设成渝中部重要节点城市和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深入宣传乡村振兴、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营商坏境、知识产权保护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安岳、法治安岳建设等与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形式创新

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有机融合。整合资源,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形成“一区三线”法治宣传阵地集群网。深入推进普法产品创新,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推出一批具有安岳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进一步丰富普法产品集群,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宣传和传承,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四、着力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聚焦“法律七进”“特色三进”、法治示范创建等重点任务,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守法普法的先导性作用。深化依法治网,推动依法管网、依法上网,保障公民依法用网,营造安全的网络空间。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建成健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调处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

制定执法过程、司法办案中的普法工作指引,注重将普法工作深度融入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将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转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律师、仲裁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它社会公众开展志愿服务。建设融“报、台、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宣传工作创新开展的最大增量。

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对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普法经费投入适应普法工作发展需要。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和社会效果评估体系,分类制定普法考核指标体系,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县、乡镇(街道)两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编辑:易钊颉  审核:李伟  终审: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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